【電商法開始實施,你的智慧財產權準備好了嗎?】

 

網購平台是產品銷售最重要的通路,幾乎每個新創產業都會在網路上販售商品!在快速消費的電商時代,想要在網購平台上銷售,商標註冊顯得格外重要,在網路銷售平台上一個商品同時有幾個賣家是家常便飯,賣家若沒有申請商標,隨時都將出現侵權的可能。

 

2018831日,中國《電子商務法》正式通過,201911日起施行,規定平台或將不再售賣未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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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子商務法》對知識產權管控更加嚴厲

近年來,智慧財產權糾紛頻繁出現在電商平台,假貨問題普​​遍存在於電商行業。中國阿里巴巴今年初發布報告顯示,2016年對18萬個疑似售假店鋪做了關店處理,2017年這個數字為24萬個。也就是每1萬筆訂單中仍有1.49筆為疑似假貨。

 

為此,電商平台在智慧財產權上做了一些規定:沒有商標無法入駐天貓及京東平台。為了更合理的保護商家和消費者的權益,現如今,中國《電商法》又對電商做出了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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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侵權,平台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故,當電商平台賣家出現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時,平台必然會承擔連帶責任,為了保護平台自身權益,平台對入駐商家的知識產權要求定會更高

 

平台或將不再售賣未註冊商標的產品或服務

在同質化如此嚴重的平台上,賣家自己如果沒有擁有智慧財產權,隨時都將出現侵權的可能。這樣一條規定或將直接導致平台不再售賣未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

 

朋友圈微商違規最高面臨人民幣200萬元(1000萬台幣)罰款!

中國《電子商務法》的約束對像很明顯除了淘寶、京東、小紅書的海外代購,朋友圈的微商,網紅直播賣貨的播主,他們都要遵守此項法規,繼續從事代購行為則需要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並繳納稅務。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人民幣200萬元(1000萬台幣)罰款。

 

金銳提醒您:隨著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逐步重視,各平台的把控一定會越来越嚴格。尚未申請商標的賣家/企業,一定要及早進行商標規劃,以防他日被他人搶先註冊商標,被迫成為山寨產品。

 

來源:匯誠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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