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8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以下簡稱CAFC)在 Signature v. State Street2一案,對於一項關於商業軟體發明之可專利性3(patentable)做出了肯定的判決後,自此確立了軟體是可以成為專利保護的,軟體專利也正式進入新的里程碑。

 

軟體專利的類型並不是我們一般認知的以〝純軟體〞(pure software)或是商業方法(business method)為主,反而是以嵌入式、系統或者多媒體人機介面佔大部份。尤其是近年無線通訊產業及3C產品的蓬勃發展,更使得許多大廠積極針對相關產品進行專利的佈局。而軟體發展人員通常以不同的方式保護軟體的不同元素:

 

1)介面元素通常被註冊為工業設計,儘管由於其創作的事實享有版權保護

 

請參考 

  • 工業設計第號,介面保護7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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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業設計第 號,使用者圖形介面保護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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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業設計第 號,支付終端介面保護6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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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業設計第 號,保護網站介面保護101231

設計所有者是俄羅斯一家大型石油公司Tatneft

 

  • 工業設計第 號,使用者螢幕介面保護102939

設計所有者是谷歌公司

 

 

  • 工業設計第 號,介面標誌保護 102191

 

 2)人物角色也受工業設計的保護

 

例如, 作為IQSHA項目主要角色的角色(網站web-site https://iqsha.ru,YouTube頻道,社交網路)作為工業設計第92274號受到保護:

 

 

 3)電腦遊戲的一些元素在俄羅斯也可以作為發明得到保護,前提是至少可以獲得一些技術成果

 

例如第2413998號專利《在網路電腦遊戲中實現對目標射擊的方法》,獨立權利要求1是一種用於在網路電腦遊戲中執行目標射擊的方法,包括將虛擬射彈的遊戲參數以及確定射彈朝向目標移動的動力學的參數輸入到控制遊戲的電腦中,瞄準並執行虛擬射彈朝向目標的射擊,其特徵在於使用遊戲裝置,具有通過互聯網協議與遊戲伺服器自動交換資訊的能力,自動確定其在真實空間中的位置並自動測量移動時的加速度,同時選擇拍攝目標時,使用遊戲空間中所有遊戲參與者的位置資訊以及遊戲伺服器生成或跟蹤的其位置的高度標記,並作為標記顯示在遊戲參與者的遊戲裝置的顯示器上,使用遊戲裝置投擲虛擬射彈示出了到目標的方向和距目標的距離,並且移動軌跡的初始速度和初始部分是虛擬的,射彈通過在真實空間中沿目標的方向移動的遊戲裝置來設置,類比其向目標的投擲,此外,虛擬射彈移動軌跡的剩餘部分由遊戲伺服器利用由遊戲裝置固定的資訊和關於虛擬射彈的遊戲參數的資訊,以及確定其移動到目標的動力學的參數來確定;請注意,這類專利申請目前正由專業人員進行審查,越來越難以獲得這類對象的專利保護。

 

或是第2413997號專利《用於在網路電腦遊戲的遊戲空間中定位玩家的方法》,獨立權利要求1是一種用於在網路電腦遊戲的遊戲空間中定位玩家的方法,其中控制電腦和遊戲參與者的遠離控制電腦的遊戲裝置連接到網路,而每個遊戲參與者的遊戲裝置的顯示幕上形成有遊戲空間的圖像,所述圖像上形成有目標標籤,目標標籤提供了選擇目標、瞄準和射擊目標的可能性,其特徵在於,使用真實地球和/或不真實表面的一部分作為遊戲空間,至少根據控制電腦上註冊的遊戲參與者的數量形成標記,反映遊戲空間中每個遊戲參與者的遊戲裝置的實際放置和/或移動,這通過全球移動和/或空間通信系統和/或導航即時自動確定,並且自動顯示在每個遊戲參與者的遊戲裝置的顯示器上,當形成遊戲空間部分固定的高度等級遊戲裝置遊戲參與者時,控制電腦的控制程式配置成在遊戲空間中定位和/或移動虛擬遊戲角色等。

 

請注意,這類專利申請目前正由專業人員進行審查,越來越難以獲得這類對象的專利保護。與此同時,如果一項權利要求包括編碼、在不同協定之間進行協調或其他技術問題——當然,它們可以申請專利。

 

或歐亞專利第5452號《電腦遊戲的方法和系統》,權利要求1是用於支援執行具有多個玩家的遊戲的遊戲處理器,所述遊戲處理器連接到或集成到中央電腦遊戲系統(1)中,所述中央電腦遊戲系統又連接到資料網路(3),所述資料網路允許所述系統與參與玩家使用的用戶端電腦系統(4)通信,其特徵在於,所述遊戲處理器配置成接收資訊並向中央遊戲系統的其他部分和/或用戶端系統發送資訊,所述遊戲處理器包括用於vyrabotki遊戲起點的y troystovo,並且起始位置對於所有玩家來說可能是公共的,對於所有玩家來說是唯一的或者是隨意的;用於登記正在玩的遊戲的開始位置的裝置,如果起始位置不是所有玩家共有的,則所述裝置將開始位置與相應玩家相關聯;用於獲得反映各個玩家執行動作的資訊的裝置,該裝置基於關於玩家在遊戲回合期間的動作的所有輸入資訊產生結果,該結果是對應回合的結果,並且將資訊傳送到所述遊戲系統;用於修改由於所述計算出的結果而獲得的展開起始位置並將資訊傳送到所述遊戲系統的裝置。

 

4)如果足夠獨特的話,介面的某些部分或人物角色受商標保護

 

因此,如果這種方式具有足夠的技術(記住電信是一個重要的技術領域),那麼如何實現本地玩家可以將聊天內容上傳到伺服器,並被其他玩家看到的方式就可以在俄羅斯獲得專利。這種佈置的組成可以受到工業設計專利的保護(只有在俄羅斯或通過海牙體系,歐亞沒有設計專利)。一些象形文字、標誌、徽標、角色可以作為工業設計或商標受到保護(一樣在俄羅斯)。其中如果夠獨特,就可以註冊為商標。

 

與此同時,RU PTO可以將電腦程式註冊為版權保護物件,但是這種註冊只可以防止純粹的複製行為。

 

由於軟體專利所屬的技術領域已不再是以應用軟體為主,反而以通訊網路、多媒體...等等為主要申請領域,再加上軟體專利在授權或侵權金額上均相當龐大,同時其殺傷力亦相當驚人,因此如何因應此一趨勢更值得深思。

 

文章來源:美諦達智財律師事務所俄羅斯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