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1 著作權copyright©️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近期萬事達卡(Mastercard)對萬事達金流公司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新聞,引起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兩者名稱雖然只有幾字之差,卻觸發了複雜的法律爭議。從商標角度來看,這兩者之間究竟隱含哪些風險與警訊?
一、爭議點:名稱近似是否等同侵權?
「萬事達金流」與「萬事達卡」之間的名稱近似,是否足以構成商標侵權,是本案的核心爭點。依據台灣《商標法》第68條規定,若他人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且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即屬侵權。
在消費者普遍認為「萬事達」即為國際知名支付品牌的情況下,另一家公司在提供類似金流服務時使用「萬事達」作為名稱,可能會導致市場混淆,進而侵犯商標權。
二、著名商標的強化保護機制
若「萬事達卡」已構成《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所稱「著名商標」,即便「萬事達金流」提供的是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只要有「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著名商標的識別性或信譽」,仍可構成侵權。
舉例來說,在「徐泰山火鍋」案中,法院即認定「泰山」為著名商標,即便用於餐飲服務,也構成識別性減損與侵害。因此,在本案中,若萬事達卡能證明其品牌於台灣具有高度知名度與識別性,將可能獲得強化的法律保護。
三、公司(商號)名≠取得商標權
許多中小企業誤以為,只要公司登記通過就可合法使用該名稱,但根據《商標法》第36條,商標權具有排他性,公司(商號)登記並不等於取得商標使用權。
若萬事達金流並未取得「萬事達」相關商標的註冊,或其使用方式違反善意原則,即便其為已登記商號,也可能被判為侵權。此點亦在「阿霞飯店商標案」中被法院重申:雙方即使來自同一家族,未經授權仍不得使用具商標效力之名稱。
四、企業應如何避免誤踩法律紅線?
1. 商標檢索是第一步
在取好品牌名後,品牌規劃行銷之前,就應先檢索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註冊商標。交給專業的商標事務所,可以更好的利用從業經驗來協助評估分析是否相同或近似,以及過件率。
2. 避免攀附既有品牌識別
避免搭便車心態,否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3. 善用「聲明不專用」策略
若品牌名稱中包含描述性或通用詞彙,應於商標申請時聲明不專用,以利審查通過。
4. 尋求專業商標顧問協助
商標侵權風險涉及註冊、使用、識別性與知名度等多重法律構面,建議企業尋求專業顧問協助,以保護品牌資產並降低糾紛風險。金銳商標團隊擁有豐富的從業經驗和專業的智財知識,可以為您提供完整的商標申請前檢索與過件率評估。
五、結語:商標不只是名稱,更是市場信任
從萬事達卡控告萬事達金流的事件,我們可看出,企業名稱與商標權之間並非「你登記我就不能用」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結合識別性、混淆可能性與商標使用態樣等綜合判斷。
品牌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稍有不慎,可能陷入法律糾紛甚至毀損商譽。金銳作為台灣專業商標顧問團隊,持續為企業提供最嚴謹的智財保護策略,守護每一個品牌背後的價值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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