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買(網購)了什麼?”
“今天有滿XXX免運唉!”
……
網購已是一種生活形態,在台灣如momo、蝦皮、PChome、Line等等都是大家常用的網購平臺,競爭不可謂不激烈。許多電商經營者,為了能迅速上架新商品,以搶佔先機滿足消費者需求,而在不知不覺中就踩了侵權的雷,觸犯了商標專利著作權。
而台灣在今年(2023)初,上路稅籍登記新制(台版電商法),進一步規範了網路銷售者。那電商市場越來越規範的情況下,作為電商經營的我們有哪些要特別注意呢?
一、從國外買商品回來上架網購平臺販售是否侵權
原則上,這種行為屬於平行輸入,即「水貨」,只要商標來源合法,水貨買賣並不會造成侵權。台灣商標法採「權力耗盡」原則,即商品進入市場交易取得報酬時,其商標權就已經耗盡,商標權人不可再主張二手買賣人侵權。但需注意↓↓↓
二、商品上架前有哪些要注意的
※三大點:商標、專利、著作權
▲ 商標
1. 商品來源是否合法
A.商品是否為正品,來源是否合法,以免買到仿冒山寨品。
依商標法第97條規定,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仿冒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
※111 年通過修法方向:
增訂商標法第95條第2項,將產製仿冒標籤的行為也列入處罰範圍,對於製造、販賣、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仿冒商標或團體商標之標籤的行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
增訂商標法第95條第3項,因應現代網路科技發達,於線上進行販賣交易的情形越趨普遍, 明定如為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產製或使用仿冒標籤,也會列入處罰範圍。
b. 該品牌是否在台灣取得商標註冊。
商標是屬地主義!
如果原廠有在台灣申請商標註冊,就可以杜絕其他人打相同名稱畫不同標誌圖樣在產品上。但因「權利耗盡」的部分無法杜絕水貨,但商標是只有原廠可專用。
如果該品牌還沒有註冊台灣商標,那就要注意是否已有其他人或廠商有在台灣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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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代理時是否取得商標授權使用並簽訂合約。
如果是加盟代理別人的品牌,授權方與被授權方,都應向商標專責機關辦理授權登記,以保障雙方的權益。否則,未來一旦商標權人將授權商標讓與他人,被授權人將不受原先授權契約的約束,反過來新的商標權人就可告你商標侵權。
商標授權的方式及侵權時應如何維權 👉https://bit.ly/goldkeen56
▲ 著作權
2. 確認商品及宣傳圖文是否侵權
平行輸入或加盟代理別人的品牌進行販售時,需注意
a. 使用合理的文字進行文案的陳述,不可重製其品牌LOGO或至其官網直接下載LOGO轉貼於自己的賣場。
b. 不可從品牌官網下載照片用於自己的賣場,官網的照片有「著作財產權」,未經授權自行下載會侵犯其著作權(重製權),商品照最好由自己拍攝自己製作,可最大程度避免侵權。
※如已取得授權者則依授權合約
▲ 專利
3. 需注意商品是否侵犯他人專利權
專利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3大類型,分別保護有方法、製程、材料、外觀、形狀、花紋或結構等等,在販賣時應注意商品,a.品牌商標需注意是否取得專利權或專利授權,而非品牌商品則需注意商品外觀、結構、花紋等是否落入他人專利保護的範圍。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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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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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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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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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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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 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 | 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
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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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審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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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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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審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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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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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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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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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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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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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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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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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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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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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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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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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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