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8 著作權copyright©️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確定了!

緬甸新商標法將於426日正式實施(Grand Opening)。《新商標法》遵行「先申請原則」(First-to-file principle)作為商標申請、審查及註冊之法律依據。

在正式實施前,目前緬甸商標申請還處於第二階段的試營業期。

根據緬甸智慧財產權局(IPD)的最新通知,在過渡期內重報商標的官費繳納及委任書公證提交截至2023531日止。但目前對於在426日後繳費並提交委任書公證的商標,是否享有統一申請日(即2023426日),目前尚無確切消息。但金銳建議,申請人應儘快於2023425日之前繳費並提交委任書公證件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