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商標申請資訊
馬來西亞商標、專利、工業設計、積體電路布局等工業財產,以及著作權和其有關權利之專責機關為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局(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MyIPO)。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方式有兩種:1. 單一國家申請;2. 透過馬德里商標指定馬來西亞為申請國家之一。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時間約
12~18個月,若發生核駁需答覆則申請時間延長,提交申請後約14天取得電子申請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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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應備文件
(一) 申請人證件
     
個人申請: 身份證影本
      公司申請: 公司登記表影本

(二)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三) 清晰的商標圖樣
(四) 商標申請的類別及商品/服務 (※採
國際尼斯分類)
(五) 委任書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流程

STEP 1
申請
STEP 2
形式審查
STEP 3
實質審查
STEP 4
公告
註冊

(一)申請
在提交所需文件及費用後,約1週內取得申請回執。
(二)形式審查
對提交的文件是否有誤進行審查,若有不符合基本要求,會下發補正通知,須在12個月內進行回復。
(三)實質審查
審查中如有不得註冊之事由,於下發核駁通知書的12個月內須進行答覆。
(四)公告和註冊
通過實質審查後,會下發核准通知並於繳納領證費後,進行2個月公告異議期。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則官方會下發證書。

※注意事項:
1. 
馬來西亞規定商標圖樣中若有馬來文或英文以外的羅馬文字,必須提供翻譯;包含羅馬文字以外的文字(例如:日文、中文),需提供意譯及音譯。
2. 馬來西亞得在申請日起4個月內支付費用,要求進行加速審查。
3. 馬來西亞已改為電子證書,如需紙本證書,須另外申請並支付相關費用。
4. 商標權始於申請日,可專用10年;延展日始於屆滿前6個月,寬限至屆滿後6個月內。延展無須提供證明,1次延展可再專用10年。
5. 商標註冊日起3年內未使用,任何人可以提出商標撤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