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是全球第十六大經濟體,也是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國家中經濟體量最大者。

 

印尼的商標專責機關為印尼法律與人權部智慧財產總司DGIP(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Wealth, Ministry of Law and Human Rights)的商標組(Trade Mark Office, TMO)審理。

 

印尼商標的申請途徑

1. 單一國家申請

2. 透過馬德里商標進行申請

 

印尼商標的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證件

以公司名義申請,附公司登記表影本

以個人名義申請,附身份證影本

2. 申請人英文名稱及地址

3. 清晰的商標圖樣

4. 想要申請的類別及商品/服務(採用尼斯分類)

5.委任書

6.宣誓書

 

印尼商標的申請時間

約12~18個月

 

印尼商標的申請流程 

印尼註冊流程.png

1. 申請

在提交所需文件及費用後,將取得申請回執。

 

2. 形式審查

商標經提出申請後,TMO會審查是否符合所有形式要件,以及有無衝突前案,如果有核駁事由會發函通知,申請人在 30 天內應予以回復。

 

3. 公告

TMO形式審查後將進入爲期2個月的公告期。公告期間內,任何第三人均可提出異議。

 

4. 實質審查

如無異議,將進行約5個月的實質審查

 

5. 核准註冊

如無不得註冊事由, DGIP 將核發「商標註冊證」

 

印尼商標的注意事項

1. 商標權始於註冊日,可專用10年;延展日始於屆滿前6個月,寬限至屆滿後6個月內,1次延展可再專用10年。

2. 須注意延展規費的差異。到期日前6個月提交與到期後6個月內提交,其二者規費不同。

3. 印尼商標自註冊日起3年內未使用,印尼智慧財產局得依職權廢止該註冊商標。同時,任何人第三人也可向商業法庭提交撤銷註冊商標之申請,但須注意原告應負舉證責任,證明該註冊商標未使用。

 

馬德里商標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向原屬國提交申請後,原屬國智慧財產局將申請交於WIPO進行審查。

因台灣不是馬德里商標之協定國或議定國,所以台灣公司或個人欲申請馬德里商標,需先有馬德里協定國家之一的商標作為基礎案 (通常以中國為基礎案),才可提出申請。

須注意基礎案若被駁回就無法進行馬德里商標註冊。

 

2. 如申請符合要求,WIPO將在國際註冊簿上登記商標並公佈。然後WIPO將通知每個指定的締約方主管局進行審查。一般來說,印尼自接到申請後,註冊所需時間是18個月(馬德里議定書),國際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

 

其他各國商標申請資訊

1. 加拿大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63.html 

2. 中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62.html 

3. 美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7.html 

4.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6.html 

5. 越南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4.html 

6. 新加坡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3.html 

7. 日本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0.html 

8. 泰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9.html 

9. 韓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8.html 

10. 緬甸商標新法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6.html 

11. 柬埔寨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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