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是全球第十六大經濟體,也是東協(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國家中經濟體量最大者。
印尼的商標專責機關為印尼法律與人權部智慧財產總司DGIP(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Wealth, Ministry of Law and Human Rights)的商標組(Trade Mark Office, TMO)審理。
▲ 印尼商標的申請途徑
1. 單一國家申請
2. 透過馬德里商標進行申請
▲ 印尼商標的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證件:
以公司名義申請,附公司登記表影本
以個人名義申請,附身份證影本
2. 申請人英文名稱及地址
3. 清晰的商標圖樣
4. 想要申請的類別及商品/服務(採用尼斯分類)
5.委任書
6.宣誓書
▲ 印尼商標的申請時間
約12~18個月
▲ 印尼商標的申請流程
1. 申請
在提交所需文件及費用後,將取得申請回執。
2. 形式審查
商標經提出申請後,TMO會審查是否符合所有形式要件,以及有無衝突前案,如果有核駁事由會發函通知,申請人在 30 天內應予以回復。
3. 公告
TMO形式審查後將進入爲期2個月的公告期。公告期間內,任何第三人均可提出異議。
4. 實質審查
如無異議,將進行約5個月的實質審查。
5. 核准註冊
如無不得註冊事由, DGIP 將核發「商標註冊證」
▲ 印尼商標的注意事項
1. 商標權始於註冊日,可專用10年;延展日始於屆滿前6個月,寬限至屆滿後6個月內,1次延展可再專用10年。
2. 須注意延展規費的差異。到期日前6個月提交與到期後6個月內提交,其二者規費不同。
3. 印尼商標自註冊日起3年內未使用,印尼智慧財產局得依職權廢止該註冊商標。同時,任何人第三人也可向商業法庭提交撤銷註冊商標之申請,但須注意原告應負舉證責任,證明該註冊商標未使用。
▲ 馬德里商標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向原屬國提交申請後,原屬國智慧財產局將申請交於WIPO進行審查。
※因台灣不是馬德里商標之協定國或議定國,所以台灣公司或個人欲申請馬德里商標,需先有馬德里協定國家之一的商標作為基礎案 (通常以中國為基礎案),才可提出申請。
※須注意基礎案若被駁回就無法進行馬德里商標註冊。
2. 如申請符合要求,WIPO將在國際註冊簿上登記商標並公佈。然後WIPO將通知每個指定的締約方主管局進行審查。一般來說,印尼自接到申請後,註冊所需時間是18個月(馬德里議定書),國際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
※其他各國商標申請資訊
1. 加拿大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63.html
2. 中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62.html
3. 美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7.html
4.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6.html
5. 越南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4.html
6. 新加坡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3.html
7. 日本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50.html
8. 泰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9.html
9. 韓國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8.html
10. 緬甸商標新法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6.html
11. 柬埔寨商標申請資訊 https://www.gold-keen.com/news/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