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現無商標法,現行商標權之主張係以「所有權宣告」( Declaration of Ownership of Trademark, DOT )的方式進行,延展方式有:(1)每三年重新登記;(2)每三年重新刊登警告通知;(3)前述兩種皆進行。這樣的方式真的是耗時耗力。

好在,新法終於要實行了。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新法有哪些重點。

緬甸商標新法將於2020年1月生效。分2個階段實行,第一階段僅對在舊系統下註冊的現有商標持有者。第二階段才開放新商標申請。

一、試行階段:
1、時間:2020年1月~7月,共6個月。
2、目標:將過往舊系統下註冊的國內及國際商標重新註冊。


二、正式實行
2020年7月,正式實行且開始接受新的商標申請。
雖然緬甸政府當局尚未正式通知證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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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行階段:


1、主要目的:
根據現行慣例重新註冊國內和國際註冊商標。
也就是說,在過渡期間,所有在舊系統下註冊的緬甸商標,都需要再次提出申請以獲准註冊和保護,具體所需官費未公佈。緬甸新知識產權局將會在過渡期接受優先使用/權利的主張。
b. 根據現行慣例編制註冊商標資料庫。
∙ 現行制度下已登記的緬甸商標大約20萬件可繼續保護和使用。
∙ 完善商標數據庫

2、試行階段將使用IPA,電子申請系統(由WIPO支持)進行重新註冊過程。
試行階段主要是面向已註冊商標的重新註冊及完善商標數據庫。因此,試行期間,新商標的申請可能不會被緬甸新知識產權局接受並註冊。金銳商標將關注最新動態並公佈。

3、重新註冊的應備文件:
a. 商標申請表
b. 委任書
c. 商標權聲明書
d. 實際使用證據(如當地報章刊登的廣告等)
緬甸商標局將在2019年12月前分發商標申請表,委任書應於申請日起90日內提交(委任書是否需認證仍在討論),試行階段,緬甸商標局可接受優先權及商標侵權主張。

4、程序:
會在2019年「緬甸商標法和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公佈後簽發,目前尚未公佈。

二、正式實行
2020年7月起正式實行並接受新申請以及未能在試行階段完成重新註冊的商標申請。

1、程序:提交申請➤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公告➤註冊

2、應備文件:
a. 委任書正本;
b. 指定商品/服務類別(根據《尼斯國際分類》第11版);
c. 商標圖樣;
d. 優先權證明影本(根據巴黎公約或WTO主張優先權時)。

3、申請費用:待緬甸商標局官方公佈後我們將告知您確切的費用。

綜上,金銳提醒:
1、已註冊的商標-應在6個月試行期內進行重新註冊才享有「優先權」優勢;

2、新申請的商標
a. 以現行制度於2019年12月31日前先提交申請,再於新法試行階段內重新提交申請並要求享有「優先權」;
b. 等到2020年7月新法實行後再提交申請。

最後,因緬甸新法尚未公佈實行,具體細節仍需以公佈爲準,金銳將密切關注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