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自2020年5月起台灣商標審查實行「快軌機制」,我們全面採電子送件,並為申請人挑選符合智財局商品服務規範的項目。因此,商標申請將比一般案件提早2個月進入審查程序,即台灣商標申請時間僅約4~6個月,由審查委員判斷商標是否具識別性、有無違反商標審查基準等不得註冊事由。且台灣商標採「註冊保護原則」,一旦核准領證,由商標代理人通知申請人後,繳納一次註冊費後可享商標權10年,智財局將於收到註冊費後核發商標證書。(👉點擊領取商標檢索教學👈)
▲ 台灣商標申請應備文件
金銳事務所提供
1. 商標申請書
2. 委任書 (個人須蓋小章、公司行號須蓋大小章)
由申請人提供
個人申請:
1. 商標圖樣 2. 身分證影本 3. 商標指定使用範圍/類別
公司申請:
1. 商標圖樣 2. 公司登記表影本 3. 商標指定使用範圍/類別
其他相關文件
1. EMAIL(為方便接收商標案件更新進度)
2. 申請地址(智財局檢索網上會公開該地址)
3. 商標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國外商標申請日期與申請案號→國際優先權(6個月內)
▲台灣商標申請及行政救濟流程
▲台灣商標的類別
• 商標
用以表彰不同業者商標及服務來源的標識。根據商標法第18條規定,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兩者以上之聯合組成。
• 證明標章
證明標章權人用以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定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產地或其他事項,並藉以與未經證明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之標識。如: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質量管理系統證明標章
• 團體商標
具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指示其會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並藉以與非該團體會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標識。如: 台灣安全高品質農業推廣協會。
• 團體標章
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用以表彰其會員之會籍。如: 國際扶輪社用以表彰美商.國際扶輪社之組織及其會員之會籍之團體標章。
▲台灣商標使用規定
✓ 商標申請建議怎麼使用就怎麼申請,不應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
✓ 商標註冊連續3年未使用或不當使用者,會有被廢止(撤銷)疑慮。
✓ 建議圖文分開申請,審查結果互不影響、實際使用時靈活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