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行銷先請商標<<
《復仇者聯盟 4 : 終局之戰》上映首日以 8057 萬台幣成為史上首日最高票房紀錄,即將打破《阿凡達》全球影史最高票房紀錄,隨著品牌能見度的提升、全球市場的快速拓展,當然也就面臨更多搶註、仿冒、抄襲等等智財風險。在面對如此重重危機的情況下,漫威MARVEL公司要做好品牌當然就要不斷「升級打怪」,首先要做的就是取得【商標權】,其次才能在這個基礎上去a.預防品牌被搶註;b.預防周邊商品被仿冒;c.預防LOGO被致敬、二創。
>>漫威商標台灣申請情況<<
金銳商標事務所整理漫威MARVEL公司,以瑪寶凱瑞特公司(MARVEL CHARACTERS, INC.)公司名義,自1993年開始陸續在台灣佈局了許多英雄角色的商標範圍。
例如X-MEN就指定了第09類錄影帶、第16類印刷品、第25類衣服、第28類玩具,不過因為漫威曾瀕臨破產,本次在復仇者系列電影中因為授權福斯公司,因此並未出現X-MEN角色。
鋼鐵人中文自2008年就申請3個類別,分別是第09類電腦遊戲程式、第28類玩具、第41類舉辦活動
IRON MAN英文申請了第09類電腦遊戲程式、第16類印刷品、第28類玩具、第41類舉辦活動服務
ANT-MAN自2010年申請了第09類電腦遊戲程式、第25類衣服、第28玩具、第41類舉辦活動服務
AVENGERS分別洋洋灑灑申請了十三個類別,分別有第03類化妝品、第14類首飾、第16類印刷品、第18類背袋、第20類椅子、第21類餐具、第24毛巾、第25類衣服、第28類玩具、第29類肉類、第30類餅乾、第32類提神飲料、第41類舉辦活動。
復仇者系列電影中,美國政府反政府外軍事反恐情報機構-神盾局則被註冊了周邊商品六個重要的類別,包括第09類電腦遊戲程式、第16類印刷品、第18類背袋、第25類衣服、第28類玩具與第41類舉辦活動服務。
SPIDER-MAN則以圖案和英文分別佈局了第09類影帶、第16類故事書、第25類拖鞋。
THOR則只註冊了英文,沒有申請索爾,申請類別則橫跨了第09遊戲程式類、第16印刷品類、第28類玩具類和第41類舉辦活動服務。
所有系列英雄申請指定超過五個類別的是DEADPOOL(死侍)與DOCTOR STRANGE(奇異博士),但並未申請保護中文,算是保護上很大的漏洞。
令人訝異的是BIG HERO大英雄天團反而是申請指定類別最完整的商標, 指定了第09類遊戲程式、第16類印刷品、第18類背袋、第24類毛巾、第25類衣服、第28類玩具、第41類舉辦活動服務,看來還是小孩子的周邊商品最能為影視業帶來利潤。
經金銳商標事務所檢索發現:AVERGERS復仇者聯盟系列電影海報上最常出現的LOGO,也是唯一沒被註冊到的就是A設計字。提醒雖然商標屬申請保護主義,也就是有申請才能主張商標權。然而著作權是創作保護主義,因此若有粉絲頁或是宣傳DM需要二次創作或是致敬復仇者聯盟系列電影,仍提醒應該取得瑪寶凱瑞特公司(MARVEL CHARACTERS, INC.)授權,避免引起智慧財產權爭議。
>>金銳商標提醒<<
1. 台灣《商標法》規定,申請樣式和實際使用不一致時,會被認為沒有實際使用商標。且若連續三年都沒有使用,商標就會被廢止,每年都有許多企業商標被廢止的案例。品牌管理除了建立形象很重要,使用樣式上的法規遵循也不可忽略。很多企業為了節省費用,會把所有LOGO元素綁在一起去申請商標,結果到國外通常只會使用英文版本LOGO,造成品牌商標使用上的不一致。
2. 需特別注意的重點-商標的顏色問題,註冊商標的顏色應該和日後使用的相同。
3. 商標的效期是10年,因此申請註冊之後,別忘記每10年去延展一次,避免商標未定期延展而失效。
4. 著作權的取得無須登記,作品一旦完成,無論出版與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權即獲得保護。進行著作權登記更有利於保存創作證據。
5. 要拓展市場,商標的註冊尤其重要,先申請商標的成本相對起來極低,無需擔心之後因商標糾紛帶來的各種巨額損失;若不幸商標被搶註,異議與評定之時間與規費成本較高,若透過和解買回商標,成本遠大於當初申請註冊的成本。因此,企業在拓展市場前,務必事先請商標事務所進行商標規劃,避免後續商標被搶註而帶來的糾紛及損失。
#金銳守護您的智慧
#要做行銷先請商標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
#金銳商標專業精睿
#台灣商標申請
#著作權登記
#復仇者聯盟
#漫威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