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1
加拿大加入了三項促進商標全球使用的智慧財產權組織條約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2019/03/18 於官網指出,加拿大即將於今年六月採用馬德里商標議定書、尼斯分類與商標法新加坡條約,
此舉帶動加拿大的品牌所有人和消費者,並強調加拿大對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有力多邊參與。
"我們十分高興加拿大這一全球最大的經濟體之一加入了國際商標體系和其他由智慧財產權組織管理的重要商標條約,這真正體現了加拿大對產權組織的參與和對多邊主義的承諾。"
by 高銳先生“加拿大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交存了三項國際商標條約的加入書,並為此感到自豪。通過加入《新加坡條約》、《馬德里議定書》和《尼斯協定》,加拿大的商標所有人將能利用更加高效的方式在全世界不同司法管轄區保護其商標。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一致的商標制度,將會降低在加拿大經商的成本,惠及加拿大企業和有意在加拿大市場進行投資的企業。”德波爾大使說。
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體系
通過加入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體系,加拿大成為了馬德里體系的第104個成員,該體系目前覆蓋120個國家。《馬德里議定書》將於加拿大正式加入日的三個月之後在該國生效。
自2019年6月17日起,加拿大的品牌所有人可以開始使用馬德里體系,只需提交一份國際申請、繳納一組費用,便可以在馬德里體系其他103個成員共120個國家和地區保護其商標。
有了馬德里體系的直接指定程序,外國企業和商標所有人在加拿大銷售其產品和服務時,可以通過馬德里體系為其商標尋求保護。
馬德里體系是國際商標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全世界的品牌所有人提供了方便合算的解決方案。
《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
《尼斯協定》建立了用於商標和服務商標註冊的商品和服務分類(“尼斯分類”)。加拿大是《尼斯協定》的第86個成員。
成員國的商標局必須在與每項註冊相關的官方檔和出版物中,按分類標明注冊商標所用於的商品或服務所屬的類號。
《尼斯協定》各締約國在商標註冊方面適用尼斯分類,並且應在有關商標註冊的正式文件和公告中,寫明注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在商品和服務分類中所屬的類號。
《商標法新加坡條約》
《新加坡條約》在其成員之間協調商標註冊的行政程式。加拿大的加入使該條約的締約方達到48個。
《新加坡條約》以1994年《商標法條約》(TLT)為基礎,但適用範圍更廣,並且還應對通信技術領域的一些較新進展。
《新加坡條約》對締約方法律規定可以註冊的商標一律適用。最重要的是,該條約是第一部明確承認非傳統商標的商標法相關國際文書,非傳統商標包括非傳統的可視商標,例如全息圖商標、立體商標、顏色商標、位置商標和動作商標,以及非可視商標,例如聲音商標。
文章來源:加拿大加入三项重要的产权组织商标条约 (2019/03/18)網址:https://www.wipo.int/portal/zh/news/2019/article_0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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