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東南亞區域經濟趨勢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也將有重要進展。
涵蓋東協十國、中、日、韓、紐、澳與印度的自由貿易協定(FTA)預計2020年開始生效。
二、各國智慧財產權秘笈
挺進新南向經商,除了語言、環境、進入市場、設備、產品取證等可能存在風險障礙外,智慧財產的保護更是應留心的重點。東南亞各國除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不盡相同,保護及執法的狀況也有所差異。
如:
新加坡是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法制完善,被認為是世界排名第5智財保護最完善的國家。新加坡商標申請採「優先權制度」並接受一案多類之商標申請,以及可以透過馬德里議定書進行國際申請。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為「一案一類」,不受理一案多類,每類欲受保護的商品 /服務都必須分別提出申請。在執行保護程序中,主張商標「先使用」通常可以擊敗「先申請」,著名商標除外,需注意的是,在馬來西亞網路上販售商品也被視為在該國的商標使用。
泰國商標法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並可透過馬德里議定書進行國際申請。而泰國當地仿冒相當猖獗,因此在進入泰國市場前,及早申請商標註冊,十分重要。
越南商標法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並可透過馬德里議定書進行國際申請。越南擁有豐沛的勞動力,在成為大陸經濟轉型後的生產替代國同時也是新一代的仿冒品大國。
印尼商標法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因為商標惡意搶註的情形在印尼是嚴重的問題,所以企業甚至在去印尼經商之前,就應考慮在印尼申請註冊最重要的商標。
印度商標法採「先使用主義」原則,即在印度先使用商標的人具有優先權利。但根據印度商標法,註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可以依法主張侵權訴訟。
菲律賓商標法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並可透過馬德里議定書進行國際申請。因此,基於在先申請/註冊的相同商標,在後相同商標的申請案會被拒絕註冊。
金銳商標提醒您:因各國法令差異、語言文化的不同,很容易因各種原因導致喪失智慧財產權。大家在進入當地市場之前,應該要先做好相關智財權的檢索,規劃並佈局,降低侵權風險的同時也有效保護自己的權利。
參考來源:
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2. 大紀元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1/16/n10855522.htm
3. DIGITIMES 物聯網 作者:羅上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