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方式有:

1. 單一國家申請

2. 2019年12月27日起可透過馬德里商標進行申請

12~18個月取得商標權

 

馬來西亞的商標、專利、工業設計、積體電路布局等工業財產,以及著作權和其有關權利之專責機關為馬來西亞智慧財產權局(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MyIPO)。

 

 

 01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條件  

 

1. 單一國家申請

2. 2019年12月27日起可透過馬德里商標進行申請

 

 

 02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證件 

以公司名義申請,附公司登記表影本

以個人名義申請,附身份證影本

2.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3. 清晰的商標圖樣

4. 想要申請的類別及商品/服務(採用尼斯分類)

5. 委任書

 

 

 03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時間

 

12~18個月

 

 

 04  馬來西亞商標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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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

在提交所需文件及費用後,約1週內取得申請回執。

 

2. 形式審查

對提交的文件是否有誤進行審查,若有不符合基本要求,會下發補正通知,須在12個月內進行回復。

 

3. 實質審查並公告

審查中如有不得註冊之事由,於下發核駁通知書的12個月內須進行答覆。

 

4. 註冊

通過實質審查後,會下發核准通知並於繳納領證費後,進行2個月公告異議期。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則官方會下發證書。

 

★注意事項:

1. 馬來西亞規定商標圖樣中若有馬來文或英文以外的羅馬文字,必須提供翻譯;包含羅馬文字以外的文字(例如:日文、中文),需提供意譯及音譯。

2. 馬來西亞得在申請日起4個月內支付費用,要求進行加速審查。

3. 馬來西亞將改為電子證書,如需紙本證書,須另外申請並支付相關費用。

4. 商標權始於申請日,可專用10年;延展日始於屆滿前6個月,寬限至屆滿後6個月內。延展無須提供證明,1次延展可再專用10年。
商標註冊日起3年內未使用,任何人可以提出商標撤銷程序。

 

 

 05  馬德里商標申請程序

 

1. 申請人向原屬國提交申請後,原屬國智慧財產局將申請交於WIPO進行審查。

因台灣不是馬德里商標之協定國或議定國,所以台灣公司或個人欲申請馬德里商標,需先有馬德里協定國家之一的商標作為基礎案 (通常以中國為基礎案),才可提出申請。

須注意基礎案若被駁回就無法進行馬德里商標註冊。

2. 如申請符合要求,WIPO將在國際註冊簿上登記商標並公佈。然後WIPO將通知每個指定的締約方主管局進行審查。一般來說,馬來西亞自接到申請後,註冊所需時間是18個月(馬德里議定書),國際商標權有效期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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