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標的申請方式有:
1.單一國家申請
2.透過馬德里商標指定新加坡為申請國家之一。
 
資料齊全的情況下6-8個月時間即可取得商標權。
 
新加坡的商標專責機關為新加坡智慧財產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 IPOS),負責專利、商標、設計、植物品種的登記註冊。
 
 
 
 
|01|  申請條件
 

1. 單一國家申請

2. 透過馬德里商標指定新加坡為申請國家之一

 
 
 
 
|02|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證件:
以公司名義申請,附公司登記表影本
以個人名義申請,附身份證影本
2.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3. 清晰的商標圖樣
4. 想要申請的類別及商品/服務(採用尼斯分類)
 
 
 
|03|  申請時間
 
6-8個月,若發生核駁需答覆則申請時間延長。
 
 
 
|04|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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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在提交所需文件及費用後,取得申請回執。
 
▼形式審查
對提交的文件是否有誤進行審查。若需要補正,申請人需在2個月內補正。
 
▼實質審查

審查中如有不得註冊之事由,於官方下發核駁通書的4個月內須進行答覆,若未答覆則申請案視為已撤回。

 
註冊和公告

審查通過後進入2個月公告期,在期限內任何人均可對商標提出異議程序。

    若公告期內無人提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公告期後官方將下發電子證書。

 
★注意事項

1. 商標權始於申請日,可專用10年;延展日始於屆滿前6個月,寬限至屆滿後6個月內。延展無須提供證明,1次延展可再專用10年。

2. 商標註冊後連續5年未使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標撤銷程序。

 
 
 
|05|  透過馬德里申請新加坡商標
 

1. 200010月新加坡加入馬德里商標體系。透過馬德里進行申請時,委任書不需再進行公證。

2. 申請人向原屬國提交申請後,原屬國智慧財產局將申請交於WIPO進行審查。※因台灣不是馬德里商標之協定國或議定國,所以台灣公司或個人欲申請馬德里商標,需先有馬德里協定國家之一的商標作為基礎案 (通常以中國為基礎案),才可提出申請。

須注意基礎案若被駁回就無法進行馬德里商標註冊。

 

如申請符合要求,WIPO將在國際註冊簿上登記商標並公佈。然後WIPO將通知每個指定的締約方主管局進行審查。一般來說,新加坡自接到申請後,註冊所需時間是18個月(馬德里議定書),國際商標權有效期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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