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著作權copyright©️所有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緬甸於2019年3月頒佈了新《商標法》並預計於2020年1月開始試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推遲。直到2020年8月28日,緬甸宣佈緬甸新商標法將於2020年10月1日開始試行。
✔︎ 試行時間:6個月
✔︎ 試行目標:僅提供現有緬甸商標權者重新註冊,不接受新商標申請
✔︎ 應備文件:
(A) 清晰的商標图樣、申請人、地址
(B) 契約登記處登記的登記證書(正本)
(C) 商標使用範圍(類別)
(D) 如商標移轉或變更的證據(如商標權人已變更)
(E) 在緬甸當地報紙上刊登的商標權信息
※ 商標權人注意:所有在舊法下取得商標權的商標,必須在新法試行後重新提出註冊方可繼續享有商標保護。
相關官費及可接受新商標申請的具體時間目前尚未公佈,具體細節仍須以緬甸政府公佈為準,金銳將持續關注並及時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