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著作權copyright©️所有 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


緬甸於20193月頒佈了新《商標法》並預計於20201月開始試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推遲。直到2020828日,緬甸宣佈緬甸新商標法將於2020101日開始試行。

 

✔︎ 試行時間:6個月

✔︎ 試行目標:僅提供現有緬甸商標權者重新註冊,不接受新商標申請

✔︎ 應備文件:

(A) 清晰的商標图樣、申請人、地址

(B) 契約登記處登記的登記證書(正本)

(C) 商標使用範圍(類別)

(D) 如商標移轉或變更的證據(如商標權人已變更)

(E) 在緬甸當地報紙上刊登的商標權信息

 

商標權人注意:所有在舊法下取得商標權的商標,必須在新法試行後重新提出註冊方可繼續享有商標保護。

 

相關官費及可接受新商標申請的具體時間目前尚未公佈,具體細節仍須以緬甸政府公佈為準,金銳將持續關注並及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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